内江优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公告
内江优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隶属于内江市东兴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注册资本二千八百万元整,主要经营人力资源相关服务等。为弥补公司人力资源的不足,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公司岗位设置及人员需求状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资历、学历,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确定录用人员。
二、招聘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注: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取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5.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派遣单位工作或在东兴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1.招聘岗位
聘用制法官助理2人。
2.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3月31日。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由所在高校出具相关证明);
(3)取得A类、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内江市东兴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官网 http://njdxfztz.com”统一发布。
2.报名及要求
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2日09:00开始——3月14日17:00截止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583306824@qq.com(不进行现场报名),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名职位+专业”。
3.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及要求如下:
填写并提交《内江优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附近期免冠寸照;相关证书扫描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信网查询单)、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其他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所附证件需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审查及初选
1.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要求等,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下一环节。
2.岗位初选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初选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缩减到2:1,达不到2:1比例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流程,招聘过程各环节直至正式聘用,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者参加考试或聘用的资格,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六、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不指定用书、不指定内容。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内江市东兴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布。
(二)面试
1.经资格复审合格并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
1.笔试+面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如有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名次排前。
2.考试成绩在内江市东兴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示(http://njdxfztz.com),对公示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内江优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最终解释权归内江优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七、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公示人员数量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后,在内江市东兴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公示(http://njdxfztz.com),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等。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内江优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工作。
(三)试用期。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具体薪酬面议。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内江优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7399610939
(工作日咨询时段:8:30 -12:00,14:30-18:00)
内江优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